融资资本运作上市企业的十大实操模式

 江南综合体育app下载安装    |       2024-04-30

  企业上市,最终目的是融资,如何通过对公司所拥有的一切有形与无形的存量资产进行相对有效运营,实现增值的最大限度,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一定要考虑的。

  重组并购,一般是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别的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等支付方式来进行操作,常见并购重组的方式有:

  1.完全接纳并购重组:即把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整体吸收,完全接纳后再进行资产剥离,盘活存量资产,清算不良资产,通过系列重组工作后实现扭亏为盈。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具有相近产业关系的竞争对手,还可能是产品上下游生产链关系的企业。由于并购双方兼容性强、互补性好,并购后既扩大了生产规模,人、财、物都不浪费,同时减少了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成本,还可能不用支付太多并购资金,甚至是零现款支出收购。如果这种并购双方为国企,还可能得到政府在银行贷款及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2.剥离不良资产,授让全部优质资产,原企业注销:并购方只接纳了被并企业的资产、技术及部分人员,被并企业用出让金安抚余下人员(卖断工龄)、处置企业残值后自谋出路。这种方式必须是并购方具有一定现金支付实力,而且不需要承担被并购方债务的情况下才可能实施。

  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方成为被投资方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对应责任与风险。常见股权投资方式如下:

  1.流通股转让: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但由于中国通过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其主要的制约因素有:

  2.非流通股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指并购公司依据股权协议转让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并购行为。这种模式由于其对象是界定明确、转让方便的股权,无论是从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经济性而言,公有股股权协议转让模式均具有非常明显的优越性。其优点为:

  ①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能够在不承担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幅度的降低了收购成本;

  ② 目前在我国,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但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能够获得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指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一个股东。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不复存在。其优点有:

  ② 常用于控股母公司将属下资产通过上市子公司“借壳上市”,规避了现行市场的额度管理。

  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发展的策略,用对企业未来发展用处不大的资产来置换企业未来发展所需的资产,从而可能会引起企业产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其优点为:

  ① 并购企业间可以不出现现金流动,并购方无须或只需少量支付现金,大幅度的降低了并购成本;

  ② 可以有效地进行存量资产调整,将公司对整体收益效果不大的资产剔掉,将对方的优质资产或与自身产业关联度大的资产注入,可以更为直接地转变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资产质量,且不涉及企业控制权的改变。

  并购企业将过去对并购企业负债无力偿还的企业的不良债权作为对该企业的投资转换为股权,若需要,再进一步追加投资以达到控股目的。其优点为:

  ① 债权转股权,能解决国企由于投资体制缺陷造成的资本金匮乏、负债率过高的“先天不足”,适合中国国情;

  又称注资入股,即由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各自出资组建一个新的法人单位。这种方式严格说来属于合资,但实质上出资者收购了目标企业的控股权,应该属于企业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优点为:

  ② 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时,让当地的原有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同时合资企业仍向当地企业缴纳税收,有助于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从而突破区域限制等不利因素;

  ③ 将目标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与优势企业合资,规避了目标企业历史债务的积累以及隐性负债、潜亏等财务陷阱。

  不足之处在于,此种只收购资产而不收购企业的操作容易招来非议;同时如果目标企业身处异地,资产重组容易受到“条块分割”的阻碍。

  在香港注册公司后,可将国内资产并入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或国外上市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优点为:

  ① 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较易进入国内或国外市场,创造品牌,从而获得比较大的市场份额;

  ② 香港公司属于全球性经营公司,注册地址在境外,经营地点不限,可在国外或国内各地区开展商务,也可在各地设立办事处、商务处及分公司;

  ③ 香港公司无营业范围限制,可进行进出口、转口、制造、投资、房地产电子、化工、管理、经纪、信息、中介、代理、顾问等等。

  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与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及的上市融资,还不如通过拆细股权,以股权换资金的方式,获得发展壮大所必需的血液。即使是美国微软公司,在刚开始的时候走的也是这条路——高科技企业寻找资金合伙人,然后推出产品或技术,取得现实的利润回报,这在成为上市公司之前几乎是必然过程。

  收购公司利用目标公司资产的营收,来支付兼并价金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杠杆收购20世纪60年代出现于美国,之后快速地发展,80年代已风行于欧美。杠杆收购有如下特征:

  ① 收购公司用以收购的自有资金与收购总价金相比微不足道,前后者之间的比例通常在10%~15%之间;

  ② 绝大部分收购资金系借贷而来,贷款方可能是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甚至有可能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交易中的卖方允许买方分期给付并购资金);

  ③ 用来偿付贷款的款项来自目标公司营运产生的资金,即从长远来讲,目标公司将支付它自己的售价;

  ④ 收购公司除投入非常有限的资金外,不负担进一步投资的义务,而贷出绝大部分并购资金的债权人,只能向目标公司(被收购公司)求偿,无法向真正的贷款方——收购公司求偿。实际上,贷款方往往在被收购公司资产上设有保障,以确保优先受偿地位。

  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对等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种种契约而结成的优势相长、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传统的战略联盟可大致分为两种:

  1、产品联盟:如在医药行业,制药业务的两端(研究开发和经销)代表了格外高的固定成本,在这一行业,公司一般采取产品联盟的形式,即竞争对象或潜在竞争对手之间相互经销具有竞争特征的产品,以降低成本。

  2、知识联盟:以学习和创造知识作为联盟的中心目标,它是公司发展核心能力的重要方法;知识联盟有助于一个公司学习另一个公司的专业能力;有助于两个公司的专业能力优势互补,创造新的交叉知识。

  上市公司对被并购公司做投资,从而将其改组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并购行为。其优点为:上市公司通过投资控股方式能扩大资产规模,推动股本扩张,增加资金募集量,充分的利用其“壳资源”,规避了初始的上市程序和企业“包装过程”,能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其实在资本运作的模式当中有很多种办法能够结合运用,如何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体现,市值管理品牌华太投资认为:应根据公司的战略、资源、市场、资本结合来选择。

  微信公众号:乾盛乾(qianshengqianziben)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