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0—22年)

 小程序开发    |       2024-06-28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湘潭经开区加快实现新一轮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紧紧围绕推动高水平发展根本要求,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借鉴国内典型经验、最佳实践,弘扬亲商安商优良传统,深化“三个服务”理念,重振“九华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更新、标准更高、审批更快、服务更优、措施更实,擦亮九华服务这块“金字招牌”,真正让企业在九华投资放心、发展安心、干事顺心、创业开心、生活舒心。

  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方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整体安排,努力将湘潭经开区打造成为湖南标杆、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到2020年底,全区营商环境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分工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全面补短板强弱项,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营商环境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切实提升。

  到2021年底,全区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完善,衡量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全面推开,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优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九华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打造工程加速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营商环境指标在中部经开区处于领先水平。

  到2022年底,全区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营商环境“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九华服务”的营商环境品牌成为普遍共识,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在全国经开区走在前列。

  1.政务服务优化提质。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继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实现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覆盖,到2021年,8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022年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鼓励实行周末服务、错时或者延时服务,逐年提升“就近办、多点办、随时办”事项比例,到2022年,实现70%依申请类事项集中办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评价结果。完善差评整改工作机制和申诉复核机制,实名差评事项诉求合理的1日内整改到位,努力实现回访满意率100%。(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2.企业开办审批加速。将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在线个环节,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常态化、0.5个工作日最优化”。探索为区内新设立企业提供一套免费企业公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打造“零见面”企业开办新流程,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探索实行企业设立名称告知承诺制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再改革,分类制定并公布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时限。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各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2020年,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努力实现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对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无偿提供代理代办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建设局)

  4.用能便利度整体提升。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公安等部门相关手续“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推行水电气网上报装、APP线个工作日完成;低压、高压单电源及高压双电源报装供电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20个、38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环节压缩至2个、4个、4个以内,申请材料2件、5件、5件以内,无电网配套工程低压用户用电接入实现“当日受理、次日送电”;供气用户报装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数字电视、网络报装时间,从申请到通网7个工作日内完成。2022年,推进用能时限再压缩1/3以上。落实重大施工项目的政企磋商机制。实现提前一个月公示水电气价格调整政策。协调供能企业,进一步提高用能稳定性和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处理效率,减少非系统性的停供次数,缩短停供时间。(责任单位:建设局)

  5.不动产登记全面优化。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率100%。设立企业(大客户)登记专区,对急、难、批量大的登记业务实行专区、专窗、专人。加快“三即”承诺制落地实施。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等数据实时互通共享,探索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及部分业务“一网通办”,24小时不打烊,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服务。到2022年,办理时限再压缩1/3。(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九华分中心)。

  6.纳税服务全面提升。深化办税(收费)便利化建设,简化税务审批和前置审核事项压缩办税时间。全面简并税务注销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纳税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全面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2021年6月底前精简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涉税资料25%以上。积极推进“一次”办税,2020年底前,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021年底前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继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2020年,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4小时以内,压缩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纳税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集成化,2020年底前,实现90%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2021年达到93%,2022年达到95%。(责任单位:湘潭经开区税务分局)

  7.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充分发挥湘潭综保区对外开放重要平台作用。推进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完善湘潭综保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进一步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报关单申报质量,研究实施提前申报,完善担保、税单无纸化等新作业模式,大幅压缩通关流程和办理时限。2021年,整体通关时间在2020年的基础上压缩1/3。2022年,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责任单位:湘潭综保区、招商合作局)

  8.优惠政策一窗通办。在区级政务大厅设立涉企优惠政策办理事项专窗,及时梳理发布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建立以事项为基础的政策归类、发布、查询和受理机制,逐步实现涉企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一网查询”。提高企业对涉企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形成诉求响应“一个环”,建立诉求受理、解决、反馈、评估机制。(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产业发展局)

  9.简易注销适用增容。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扩大到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简化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注销“一网”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予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后申请注销,办理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10.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造业、商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降至9%;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5%和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等。(责任部门:湘潭经开区税务分局、财政局)

  11.创新土地要素供给。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土地保障力度,落实“征拆三早”保“项目三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符合投资标准要求的项目,鼓励以“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对市、区确定优先发展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实施工业用地使用者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制度。强化规范用地管理秩序,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到2020年,确保全区闲置、低效或者僵尸企业底数清楚、台帐全面,并依法依规进入处置程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优化人居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12.全面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融资,推动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充分发挥市、区各类专项引导基金功能,梯次化培育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做强做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落实省、市要求,研究企业融资贴息办法,降低企业成本。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在经开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企业。推动政、金、企对接。设立中小微型企业园区助力小微贷,2020年底全区金融机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000万元,并根据业务发展速度逐年递增。(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局、财政局、九华投资控股集团)

  13.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开展园区企业综合评价,制定分类、分级服务管理办法。根据企业所处发展阶段、行业领先水平、经济密度水平、经营增长潜力、自主创新能力等情况分别制定配套支持方案。加大对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其申报各级企业扶持资金项目、认定类项目和项目核准备案,优先保障要素供给,并给予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支持。到2022年,逐步实现分类、分级服务管理体系扩大至招商引资项目、在建项目以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领域。(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局、企业(项目)服务中心)

  14.推进产学研融合。强化科研开发和成果转换力度,逐年加大全区R&D经费投入强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到2022年分别达到2.2%、25%。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到2022年,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3%,专利申请量达到344件/年。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0年新引进新型研发机构2家,2021年新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4家,2022年全区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5家。大力支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前沿技术需求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并组织联合攻关。支持产、学、研组成市场化联合体,打通从基础研发到应用技术、再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通道,探索建立“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等科技项目形成机制。(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15.再创九华双创服务品牌。依托九华创新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打造链接全国顶级科技园区和创新区域的双创平台,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建立“开放共享、资源融合、多维链接”的生态型创业服务3.0模式,到2022年,九华创新创业园孵化企业达到240家,着力培育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对院士项目的引进力度,大力提高双创的层次和水平。服务医疗器械特色产业发展,将九华创新创业园建设成为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孵化示范基地。打造“互联网+双创服务”产业孵化培育网络平台,实现线上信息发布、政策查询申报及受理、孵化载体信息管理、企业成长性评价等功能。(责任单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16.提供特色人才服务。落实“莲城人才计划”,优先引进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形成精准高效的人才招引、培育、服务机制和住房保障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购房、融资理财、医疗保障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享受精准定制和自选菜单式服务。建立服务重点企业平台,构建实时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有效获取企业需求,精准推送用工服务信息及惠企政策。加强与省内外劳务协作,服务我区密集型企业用工需求。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人才新业态。严格落实国、省、市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工伤保险费率等“五险一金”缴费政策。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劳动关系大讲堂等系列普法活动,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行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7.加治园区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积极协调司法机关,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健全多元商事纠纷的协商解决机制。优化“律所库+法律顾问”模式,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法制办公室)

  18.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严格兑现向社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对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研究建立补偿救济机制,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积极对接法院,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园区涉企政策制定机制,重大经济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法制办公室)

  19.妥善解决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动产权证办理、项目“烂尾”等矛盾纠纷遗留问题,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的原则,分类施策、分批解决,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全面“清零”。(责任单位: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20.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打造知识产权创造核心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加大授权发明专利奖补力度,提升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对拥有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难题的知识产权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提升商标、专利注册质量,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局)

  21.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和规范执法。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依法规范企业监管。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顿或关闭退出;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实施市场限入或禁入。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对能够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积极配合政府监管的企业给予压减检查频次等正向激励。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事前警示、首次豁免、信用修复等多层次容错纠错机制。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各级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完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2.加快推进“诚信九华”建设。建立完整“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作用,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双公示”制度。设立“诚信九华红黑榜”,对守信者实行“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和优先选择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或禁入措施,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产业发展局)

  23.不断增强开放平台实力。充分发挥经开区、综保区“一体化发展”优势,依托内陆港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仓储物流平台、进出口商品展览展示交易平台和加工贸易平台等五大平台,推进商业商务配套、生产生活配套,构建网内网外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开放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以点和线的突破。(责任单位:湘潭综保区)

  24.优化涉外营商服务。增强外资企业在九华深耕发展信心,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资企业、个人依规定给予表彰。构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处理机制,健全外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外资企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打造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推出涉企政策外文版,向外资企业定期通报外文版“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提升外国人才服务效率,优化外籍人士医疗、教育服务。优化港澳台居民、来华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服务。(责任单位:招商合作局、湘潭综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5.高水平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高水平编制智慧园区建设顶层规划,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园区运行的各项关键信息,实现园区在管理、服务、产业体系等方面的智能化、现代化。全面对接“智慧湘潭”五大智慧平台,结合实际重点推进发展智慧制造、智慧城管、智慧防洪、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电子商务、大数据等产业,到2022年,实现城市管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产业发展众“智”云集。(责任单位:大数据中心)

  26.提供高质量公共配套服务。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加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良宜居宜业环境。推进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逐年提升,全区空气优良天数、人均绿地面积大幅提高,到2022年底,建成就医、健身、休闲等20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教育文卫局、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建设局)

  27.强化公共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治安、刑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全天候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为公司可以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强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好各类应急保障。(责任单位:九华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教育文卫局)

  28.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家发展相关要求,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实施优秀企业家创新提升工程,开展精准化培训,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表彰激励和公益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家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局)

  29.畅通政企交流互动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征求企业意见。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千百扶培”、“千企大走访同心促发展”常态服务机制,以及产业链联盟、街道企业大党工委制、“四员”联建、园区企业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惠企政策,倾听企业呼声。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做到“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办结率、满意度达到100%。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局、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30.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鼓励全区干部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同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非常周到的“三到精神”,解决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和工作作风问题。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纪检监察一体化廉政保障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大力培育“遵守法律即安全,按章就能办成事”和“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的政商关系和营商文化。(责任单位:纪工委、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实行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按职责分工,细化落实措施,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直部门衔接,对标对表,补齐短板,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按时完成。

  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建立和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责任协同,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湘潭经开区各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根据本行动方案,聚焦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全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全区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结合实际及时完善我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对国家新增指标研究提出量化考核目标和对标举措,丰富拓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湘潭经开区重点督查事项,对、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各部门要宣传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能够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各类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不定期开展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