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筑网络安全坚强防线

 常见问题    |       2024-06-21

  网络无远弗届,安全如影随形。为了规范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就《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占有重要位置。习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如今,5G、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依托互联网的数字应用发展迅猛,截至2023年6月,国内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IPv6活跃用户数达7.67亿。互联网事业越是繁荣发展,就越不可以忽视与日俱增的风险挑战。诸如木马病毒、虚拟挖矿、勒索软件、黑链暗链等网络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个别国家将互联网作为维护国家霸权的工具,从事大规模网络窃密和监控活动。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必须将网络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明责落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监管报告到从严打击的治理合力。

  网络运营者是负责运营和维护网络服务的重要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服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网络运营商完成IPTV(网络电视)、互联网数据中心、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业务收入3012亿元,同比增长20.5%。如此大体量的网络运营之下,需要承担更多的安全义务,保障网络安全和用户权益不受侵害。《管理办法》指出,运营者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要求按照《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指南》,区分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报告。“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 网络运营者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定时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查,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互联网空间命运共同体”中,任何一个人都是参与者,共筑网络安全“防火墙”是每一位网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融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极为迅速,有组织或个人安全意识薄弱,公开网络规划设计、拓扑结构、资产信息、软件代码等属性信息和脆弱性信息,非常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管理办法》指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网信部门报告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互联网空间没有“安全孤岛”,维护网络安全也没有旁观者。广大网民应当充分的发挥自身在网络安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了解网络安全法律和法规,面对网上的虚假、消极信息,不仅要避免猎奇心理,还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面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汇聚共同责任,把安全观念真正转化为维护安全的行动。

  维护网络安全,人人都是参与者。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勇于向破坏网络安全的不法行为斗争亮剑,齐心协力让互联网空间永葆清朗健康,让广大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足。(朱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