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站点平台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见问题    |       2024-06-19

  第一条为保障市“三合一”网络站点平台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常州市“三合一”网络站点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三合一”网络站点平台(以下简称“网络站点平台”)的使用、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站点平台软件、硬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站点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第四条市信息中心为网络站点平台正常运行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确保运行数据安全可靠,定期存储、备份有关数据。网络站点平台应保留三年以内的运行数据,三年以上的数据应备份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五条各接入单位理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网络站点平台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定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网络站点平台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接入单位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网络站点平台安全运作、维护和管理,自行管理本单位普通用户,对本单位单机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软件及时来更新升级,及时来更新系统安全补丁,最好能够降低系统安全漏洞,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第七条各接入单位应定期对终端进行病毒查杀,发现终端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将其与网络隔离并做妥善处理。

  第八条进入网络站点平台工作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电子政务网管理的各项制度,对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各接入单位网络管理员发现网络站点平台运行异常时,应对本单位的联网设备做检查,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不能及时消除故障的,应即时向市信息中心报告,市信息中心应及时指派专人处理。

  各接入单位网络管理员应对故障处理情况做记录,并及时向市信息中心上报、备案。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上的支持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