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绵城市建设6方面创新做法获认可

 常见问题    |       2024-06-05

  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顶层保障制度、法治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机制、绩效考核、成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及建立政府投入机制6方面的创新做法获得住建部认可,并被认定为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这些措施包括:山西省政府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顶层保障制度,由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建议》,明确水弹性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其中,太原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明确水弹性城市建设关键管控指标,将水弹性城市建设要求纳入项目全过程管控流程,建立健全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长治市组建水弹性城市专职建设管理科室,专人负责推进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并且开展水弹性城市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

  在绩效考核环节,长治市还建立了水弹性城市建设政府绩效考评办法,将水弹性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等年度绩效考评考核体系,作为其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晋城市成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定员定编定责,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审核、规划管控、设计审查、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我省建立政府持续投入机制,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